2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通知,决定于21日10时起,黑龙江省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
21日8时许,省水文水资源中心发布黑龙江干流上游洪水预报:
开库康站(塔河县开库康乡)22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100.4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3.90米,超保证水位2.60米,洪水量级约40年一遇。
鸥浦站(呼玛县鸥浦乡)23日晚出现洪峰,洪峰水位102.2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3.90米,超保证水位2.70米,洪水量级约40年一遇。
呼玛站(呼玛县呼玛镇)25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102.7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3.20米,超保证水位0.55米,洪水量级约50年一遇。
三道卡站(呼玛县三卡乡)26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102.7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4.70米,超保证水位1.55米,洪水量级超50年一遇。
黑河站(黑河市区)27日出现洪峰,洪峰水位99.10米上下,超警戒水位3.10米,低于保证水位0.45米,洪水量级约35年一遇。
黑龙江干流黑河以下至抚远段将发生超警戒以上洪水。
19日,省水利厅派出4个专家组共14人分别赴加格达奇区、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指导防汛抢险工作,目前各组已全部到达一线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