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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黑龙江省将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冰城+ 2021-07-30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的营商环境,日前,省政府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实施方案》明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以下统称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设定(以下统称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分别按照《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版)》分类实施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增加实施《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自贸试验区黑龙江版)》规定的改革试点举措,哈尔滨新区,自贸试验区所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直接取消审批

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中央层面设定的“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等68项、地方层面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取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等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审批改为备案

在全省范围内将中央层面设定的“保安培训许可证核发”等15项、地方层面设定的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将“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

实行告知承诺

在全省范围内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等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4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优化审批服务

对“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化肥外)生产许可证核发”等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下放审批权限,便利企业就近办理。

对“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25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对中央层面设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等140项、地方层面设定的“供热许可证审批”1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对“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等18项设定了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方便企业持续经营。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等13项设定了许可数量限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并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企业存量、申请排序等情况,鼓励企业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