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货架上没有过期、霉变食品,加强食品包装管理。近几日,通河县检察院会同通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多家超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食品安全问题整改。
在超市生鲜食品区,检查了食品生产源头及溯源情况。在肉类销售区,检查人员调取了食品进货单、检疫证等,同时,重点查看超市是否存在销售过期、“三无”食品经营行为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通过监督发现,三家超市均存在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未换证以及未上墙公示的情况,在销售散装食品过程中,部分散装食品未按要求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生产批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部分直接入口的食品未加装防尘遮盖、未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等,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发现的情况,该院建议市场监管部门指导大型商超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提醒超市负责人,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贮存、包装、标识等规范管理,定期查看货架上是否存在过期、霉变食品,把好食品质量关。
食品安全无小事。通河县检察院表示,此次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督促加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消除了春节前夕县域内市场主体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了各经营主体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下一步,该院将对超市食品安全问题整改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情况落到实处,保证监督效果。让群众吃得放心、买得安心,守住百姓饮食安全底线。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