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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外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来源:冰城+客户端 2024-05-24

记者从道外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道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道外区结合实际,制定发布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道外区以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道外区教育局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四零承诺”,继续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完善新建学校招生范围和新建小区对口学校划分工作机制,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学区范围。

坚持“一校一策”,确保学位资源供需平衡

道外区教育局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及时根据情况做出研判,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

积极与户籍管理部门沟通,全面掌握各学区1~3年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对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根据情况做出研判。建立预警机制,预测学校户籍内适龄儿童数接近学校可提供学位数,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并研究切实可行的招生政策。在新建学校的同时,依托有条件的、办学水平和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学校,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积极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确保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坚持“阳光招生”,确保公开公正、高效便捷

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辖区内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使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实现报名、入学材料比对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杜绝“人籍分离”,利用学籍系统严控起始年级超标准班额。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日~28日。

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2024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具有道外区常住户口或在道外区居住且符合在道外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招收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统筹入学原则和办法。

3.统一网上报名。6月3日~14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4.核验报名信息。6月17日~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5.确认录取结果。7月19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入学对象。初中招生对象为具有道外区常住户籍或在道外区居住且符合在道外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道外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置的小学毕业生。道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对口初中为道外区教育局确定的学位紧张需核验“两个一致”的学校,则应按道外区教育局要求进行线上填报信息。道外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初中学校录取规则及统筹办法。

3.返回户籍地初中就读。按照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学籍所在区、县(市)招生政策升入初中学校。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的要求,道外区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道外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道外区就读初中。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户籍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6月3日-6月17日家长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填报返回户籍所在区、县(市)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道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4.切实做好俄语班招生工作。允许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哈尔滨市实验学校、哈尔滨市群力经纬中学校、哈尔滨市第三十九中学校、哈尔滨市第三十一中学校等5所学校的俄语班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志愿到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初中俄语班学习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7月10日前到哈尔滨市嵩山中学校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校俄语班招生计划数时,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俄语班招生结束后由学校填写招生名册,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统一提档。

5.报名招生时间安排。6月3日-6月17日,对口初中为道外区教育局确定的学位紧张需要核验“两个一致”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6月17日-27日,对公办初中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核验。7月8日,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7月19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20]1号)和《2024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执行。

道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道外区教育局初教科87858115、中教科 57635598;

监督举报电话:57635122

信访部门地址:道外区宏北街5号(区教育局信访办),电话:57608928。

道外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表

道外区初中学校对口小学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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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日报记者 梁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