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垦区公安局庆丰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求助,称在树丛中发现有野生动物疑似受伤。
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辨认发现是一只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家伙”一侧翅膀有明显变形。为避免猫头鹰受到惊吓和伤害,民警将它小心翼翼地放入箱子并带回派出所。
随即,民警与林业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后,按照专业人士的指导,对猫头鹰进行简单处理,及时送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进行进一步救治,待其痊愈恢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饲养保护动物属于违法行为,市民若发现受伤、落单的野生动物,切不可自行圈养或盲目放生,应及时报警或与相关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杜宝晨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