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期间驾驶车辆……日前,两名驾驶人都是心存侥幸,触犯交通法律,被高速交警查处。

5月12日11时许,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双大队的民警在群力收费站执勤,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驾驶员涉嫌挪用其他机动车临时号牌。当民警问驾驶人怎么取得临时号牌时,驾驶人解释说5月11日提车时,因买车的4S店网络故障打不了临时号牌,自己又急着用车,便心存侥幸,随便在4S店找了一张其他车辆的临时号牌,不想在前往办理车辆落户手续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哈双大队依法暂扣车辆,对驾驶人作出罚款5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并扣留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临时号牌和正式金属号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每一张都对应着唯一的车辆信息。若贪图便利挪用他人临时号牌,交管部门将依法采取车辆暂扣措施,并对涉事驾驶人处以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购置新车后,务必通过正规渠道申领临时号牌,切勿因怕麻烦而触碰法律红线。无论是挪用其他车辆临时号牌,还是驾驶未登记、无临时号牌的车辆上路行驶,都将面临交管部门的严厉查处。

5月13日9时许,省公安厅高管局哈双大队勤务一中队民警在双城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驾驶证注销可恢复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了解,驾驶人范某东与妻子在哈尔滨居住,当日得知在双城老家的孩子在校期间出现呕吐病情,心急之下不顾驾驶证尚在注销可恢复期间,便驾车前往双城。根据规定,民警依法对范某东作出罚款2000元处罚。
哈尔滨日报记者 孙莹
图片由交警部门提供
编辑 王剑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