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推进我市动火作业安全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营造良好的动火作业安全环境,哈尔滨市消防救援局现公布新一批动火作业违法行为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
5月29日,南岗区消防救援局在开展检查时,发现南岗区某市场内,王某在营业期间使用角磨机违规切割、明火作业,有引发火灾的风险。
王某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由于情节严重,南岗区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例二
5月21日,呼兰区消防救援局在开展检查时,发现呼兰区某商服一层大厅,敖某某正在使用电焊进行作业,且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敖某某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敖某某主动认识错误并立即加以改正,呼兰区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敖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5月22日,呼兰区消防救援局在开展检查时,发现呼兰区某卷帘门加工销售部,于某某正在室外使用电焊进行作业,且电焊时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有引发火灾的风险。
于某某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于某某主动认识错误并立即加以改正,呼兰区消防救援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于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动火作业安全提示:
1.作业前:严格审批与准备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电焊、气焊等),严禁无证上岗或违规指派无资质人员作业。
作业前需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动火作业风险、应急处置流程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定,提前向消防部门或相关管理单位申请动火审批,未经批准不得作业。
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动火公示,明确作业时间、范围及安全责任人。
彻底清理作业现场及周边易燃物(如油污、纸张、化学品等),必要时用不燃材料隔离。
检查动火设备(如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等)是否完好,确保连接管道无泄漏、压力表正常。
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毯、水源等),并确保作业人员会使用。
2.作业中:规范操作与监护
必须指定专人全程监护,监护人不得擅自离岗,随时观察火花飞溅方向及周边环境。
确保作业区域通风良好,降低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避免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花飞溅措施(如设置挡火板、铺设接火盆),火花落点需随时检查是否有隐火。
禁止在易燃墙体(如彩钢板)、管道(如燃气管道)或未清理的容器上直接动火。
作业现场应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疏散及初期扑救流程。
发现异常(如烟雾、异味、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继续。
3.作业后:彻底清理与复查
作业结束后,彻底清除残留火种,用清水或灭火器对作业区域及周边进行全面冷却,确保无余火。
及时清理焊渣、废料等杂物,恢复现场整洁,消除潜在火灾隐患。
监护人需在作业结束后留守现场至少30分钟,进行二次巡查,确认无复燃风险后签字离场。
做好动火作业记录,包括审批信息、作业时间、人员、监护情况等,存档备查。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铁军
图片由消防部门提供
编辑 李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