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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如何应对“职业索赔人”?七点提示

来源:冰城+客户端 2025-06-26

近年来,部分“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权利,大量占用行政和司法资源,不仅给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针对“职业索赔人”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实,2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提示广大经营者注意以下事项:

1.加强企业内部管控,诚信守法经营。作为经营者首先应严守产品质量关,杜绝掺杂使假、缺斤短两、制假贩假等行为,否则不仅招致“职业索赔人”的关注,还会面临执法机关的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依法履行好索证索票义务。在采购商品时严格查验,确保进货渠道正规,查看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进货单据、发票或合同及供货方合法经营资质(网络进货应妥善保存相关界面及电子支付凭证)等资料。在出现问题接受执法部门调查时,履行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义务、如实说明商品提供者,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法律责任。

3.重点关注重要领域和区域。商场、超市食品区域是“职业索赔人”偏爱光顾的重灾区,应建立临期食品专区,每日检查保质期,避免过期食品上架售出,经营散装食品必须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口食品和化妆品必须附有中文标签等,否则不得销售。

4.增强法律意识。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道哪些是合法合规的经营行为,出现问题寻求法律路径解决,避免出现违法风险。

5.要留存好销售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可在重点经营点位安装有效监控设备,防止“职业索赔人”通过调换商品等手段进行栽赃陷害,也可为执法部门或司法诉讼提供证据支撑。

6.要保持警惕,沉着应对。如在经营中发现一些刻意找茬、过度关注细节的人要提高警惕;如当场发现其有通过夹带、调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倾向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7.在因违法违规而被“职业索赔人”举报时保持冷静,不应按照“职业索赔人”提出的要求赔钱了事、息事宁人,更不要轻信“赔钱撤诉”的承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后不会因举报人撤诉而终止调查,经营者应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减轻危害后果,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理。

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佳琪

编辑 李洪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