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高标准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在管理制度建设、管控体系构建、成果应用推广和监督管理强化四个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王立立在主旨发言中表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省强化顶层设计。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具有时代特征、环保特色、地域特点的省级改革实施意见。近两年新制修订的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对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等均作出了规定。在系列配套制度方面,我省结合省情实际,从实施应用、调整更新、数字化建设、跟踪评估、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建立了包含16家省直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
在管控体系构建方面,我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硬约束为重点,实现三级管控单元精准施策。基于区域环境特征,综合考虑生态系统功能、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容量等因素,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并提出"一单元一策略"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在成果应用推广方面,我省实现成果深度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精准运用于政策制定、规划编制中,全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园区项目招引和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指导各类主体全链条衔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聚焦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执法监管等领域,深化拓展分区管控成果在生态环境要素管理中的应用,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协同,形成合力。
在加强实施监督管理方面,我省实现动态监管筑牢生态防线。依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我省实施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实的动态监控,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处置。将管控成效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突出问题纳入省级环保督察,通过考核与督察双重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木双
编辑 赵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