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记者从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获悉,目前全市已有67家单位的1055个错时共享泊位正式“上线”。为满足暑期游客来哈停车需求,缓解旅游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停车供需矛盾,从9日起至25日这些泊位将实行错时免费停车。
67处错时共享停车场实行“统一公示牌”
7日上午,记者在道里区兆麟街123号哈尔滨博物馆门前看到,一块黄底黑字的共享停车公示牌醒目地树立在大门一侧,公示牌上详细标注了停车场的开放时间、收费时段、收费标准以及预约流程和城泊通的二维码等相关信息。
据哈市住建局交通综合协调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年初以来市交管委办公室统筹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及属地区政府等成员单位,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共享、高校停车场开放等方式,充分挖掘既有停车资源,补充市民夜间停车基本需求,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
停车资源的推出,遵循“排查一批、改造一批,成熟一批、开放一批”原则。目前,已有市规划展馆、市教育局、市博物馆、儿童医院等67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医院的自用停车场实现了错时开放,各共享停车场已全部更新为统一的停车公示牌。
8月1日起,夜间共享停车价格有调整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党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政府定价共享停车场收费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从8月1日起,将夜间共享停车价格由此前的6元/晚,按照区域停车矛盾程度分别下调了1元、2元。其中,位于一类区域以及其他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场,工作日18:00—7:00(含)实行夜间计次收费;非工作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7:00—18:00(含)实行白天计时收费、18:00—7:00(含)实行夜间计次收费。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白天计时收费基础时段为2小时,2小时(含)内收费4元/台,超过2小时每延长30分钟(含)加收1元/台,不足基础时段按基础时段计价、不足延长时段按延长时段计价。夜间计次收费标准为5元/台·次。
其他区域收费标准为,白天计时收费基础时段为2小时,2小时(含)内收费4元/台,超过2小时每延长60分钟(含)加收1元/台,不足基础时段按基础时段计价、不足延长时段按延长时段计价;夜间计次收费标准为4元/台·次。停放时间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费。

据哈市交管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为进一步方便游客与市民自驾停车,经市政府同意,8月9日起至25日,哈市67处错时共享停车场在非工作时段将全部实行免费停车。该负责人同时提醒,车主须自觉遵守停车场相关规定,在停车场指定区域内规范停车,服从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免费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属于公益行为,停车后请锁好门窗,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车辆安全和车内物品自行负责。
错时共享停车需提前线上预约
目前,哈市已依托“城泊通”系统共享模块开展停车泊位共享工作,并不断完善电子支付功能,逐步改造升级建立“哈尔滨智慧停车”系统,从而整合打造全市停车、充电“一张网、一幅图、一个App”,以提高停车便捷性。

据负责“城泊通”运营的市城发投集团城安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如使用错时共享停车,在哈尔滨市“城泊通”智能停车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上进行注册登录,即可查询提供机关错时停车服务的地点、时间、价格、预约、导航等信息。同时,随着停车设施建设完善,城安公司还将持续增加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场在平台上线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此外,为方便市民更好了解目的地周边公共停车场空位情况,市民还可通过哈尔滨市“城泊通”智能停车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了解全市626个公共收费停车场12.5万个泊位的位置、空置数量、收费标准、导航等相关信息。
下一步,市交管委办公室将持续扩大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用停车场错时共享范围,继续推动居民小区、企业单位、大中院校等自用停车泊位有偿错时共享,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通过深入挖掘共享的停车资源,不断补充泊位并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

实习生 田咏奇 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述波 文/摄/视频拍摄制作
编辑 王剑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