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哈尔滨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某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经调查核实后,税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户企业处以1000元和3000元罚款。记者从哈尔滨市税务局获悉,今年以来,哈尔滨市税务局共对存在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问题的34户纳税人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23270元。
税务部门展开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发现,哈尔滨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10月成立至2023年1月,一直未领取发票,存在未向消费者开具发票的问题;某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税法遵从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违规拒开发票。税务部门已责令以上两户企业立即整改,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东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规定,分别处以1000元和3000元罚款。哈尔滨市税务局提醒广大纳税人,要提高税法遵从意识,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主动为消费者开具发票。对应开具发票而未开具,或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行为,均属于拒绝开具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实,税务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记录。纳税人应守法经营,依法依规开具发票。
同时,广大纳税人要及时申领发票,新设立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领取了营业执照,在发生纳税义务后,应主动到税务机关申领发票。税务部门提供了多种便捷的发票领取渠道,可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等渠道领取发票,税务部门还提供“网上申领、邮寄送达”的免费邮寄发票服务,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提交申请后,可免费邮寄到家。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合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求,税务部门简并发票领用次数,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下一步,哈尔滨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发票等相关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提示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及拒开发票行为带来的税收风险,进一步加强对拒开发票行为的监管力度,对经核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纳税人,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加大惩治处罚力度,并予以公开曝光,持续打击拒开发票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吴昊 哈尔滨日报记者 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