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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宣传照片侵权?法官:网图不能随便用,小心踩雷

来源:冰城 + 客户端 2024-06-04

随着淘宝、拼多多等网络购物平台的兴起,开办网店成为很多人创业的首选,网店产品需要一个吸睛的详情图,但一不小心就容易踩中侵权的雷。近日,尚志市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最终顺利化解两起肖像权、著作权纠纷。

4月2日,尚志市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审核网上立案时发现有两起肖像权、著作权纠纷网上立案材料不全未予通过,这两起案件原告为牡丹江东宁市王某,被告为尚志市苇河镇郭某和于某,原告诉称被告在拼多多平台上开办的山产品店,用于宣传黑木耳所使用的三幅图片是原告的摄影作品,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删除侵权商品链接、赔偿作品使用费并赔偿经济损失。

驳回立案申请容易,但纠纷并未实质性化解,案件也没有彻底解决,工作人员在按程序驳回原告立案申请后,立即将案件转由诉前调解委员会接手,诉前调解工作人员马上电话联系两起案件的被告,经询问,原告起诉事实基本属实,但被告对原告索要巨额赔偿有异议,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被告宣讲相关案例并告知被告行为属于侵权,又对原告起诉赔偿的计算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说明,二被告意识到了自己的侵权行为,同意与原告协商解决。在诉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4月8日双方签订协议,二被告将侵权商品链接删除、分别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万余元并履行完毕,原告不再申请立案。至此两起纠纷在进入诉讼阶段前以最短时间得以圆满化解。

“尚志黑木耳”是尚志地方特产,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对“它”的保护不但要防止被“山寨”假冒商品侵权,还要引导商家合法合规经营,打造自身可持续核心竞争力。

尚志市法院在了解到还有网店商家可能存在类似情况时,针对类案,能动履职,延伸司法服务,加强综合保护,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于5月27日来到“尚志黑木耳”集散销售中心——苇河黑木耳批发大市场,对批发商及山产品网店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并建议山产品网店经营者在营业之前要进行知识产权相关检索,全面排查店铺名称、销售商品的品牌及功能设计、用于宣传的图文资料是否涉及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从而在最大限度上规避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风险。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