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2024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称第三期)和2024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以下称第四期)将于本月10日起正式发行。其中,第三期票面年利率为2.38%、第四期为2.5%。
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合计500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2.38%,最大发行额250亿元;第四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2.5%,最大发行额25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24年6月10日至19日,2024年6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6月10日支付利息。其中,第三期于2027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第四期于2029年6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单一个人国债二级托管账户购买每期国债不得超过300万元。
对于提前支取者,从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发行首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四期国债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投资者可通过相关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认购和其他储蓄国债业务,还可通过部分银行(具体见表格)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认购、个人国债账户开户和查询业务。
哈尔滨日报记者 李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