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自7月1日起施行。决定规定,四省区将合作开发具有东北特色的旅游产品,重点协同发展冰雪旅游、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农牧业旅游、边境旅游,确定旅游标准一体化。
协同立法打造东北旅游品牌
“开展旅游协同立法,为区域旅游业协调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共建稳定有序的区域旅游发展大环境。”发布会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启祥介绍,东北地区地理位置独特,旅游资源丰富。近年来旅游业快速发展,冰雪旅游、绿色旅游、自驾旅游、边境旅游等具有东北特色的旅游品牌不断提升拓展。去年以来,黑龙江省冰雪旅游的现象级“爆红”,不仅是新时代黑龙江振兴发展的良好开局,也为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了生机活力。但是东北地区旅游业发展也存在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如果长期各自为战、同质竞争,势必会削弱区域性旅游的竞争力。通过协同立法,有利于推动区域旅游资源协调互补,提升整体竞争力,做大做强东北地区旅游产业,打造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东北地区旅游整体品牌。
按照协同立法工作安排,吉林省人大牵头,成立由东北三省一区人大相关部门和文旅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立法工作专班,协同开展起草工作。辽宁省和吉林省于5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于5月29日经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经商讨四省区统一于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四省区合作开发东北特色旅游产品
为有效推进东北三省一区旅游业协同发展,决定规定建立三个层次的协同发展工作机制:省区政府间建立旅游业协同发展推进机制,共同解决旅游业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旅游主管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和定期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和落实区域协作事项;鼓励各省、自治区地方间建立跨区域旅游业发展合作机制。
同时,决定突出东北三省一区优势旅游资源,合作开发具有东北特色的旅游产品。规定重点协同发展冰雪旅游、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工业旅游、农牧业旅游、边境旅游;结合当前和未来旅游与其他业态融合发展趋势,协同加快发展旅游新模式、新业态、新体验。
协同发展旅游业,需要政府引导和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决定在做好制度顶层设计的同时,规定推动实现宣传推广一体化、旅游交通一体化、市场监管一体化和旅游标准一体化,共建信用体系、智慧旅游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等,夯实旅游业协同发展基础。为推动和保障决定进一步落实,决定还规定东北三省一区政府应当根据本决定明确旅游业协同发展具体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还规定加强人大监督工作联动,共建有利于协同发展的法治环境。
边境、跨境、避暑、冰雪成龙江旅游关键词
据省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岩介绍,决定突出我省边境线长、边境口岸多、边境风光独特等特色优势,提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依托边境城市、对外口岸和界江界河,创新东北亚国际旅游开放合作,积极发展边境旅游和跨境旅游,共同打造G331边境自驾游品牌。”黑龙江省还具有四季分明的气候优势和全国生态示范省的优良基础条件,以及大森林、大界江、大湿地、大湖泊、大草原等独特自然资源优势,以“避暑胜地,清凉龙江”夏季旅游品牌引领黑龙江高品质避暑旅游产品的开发和供给。决定突出我省大力推进“避暑+”旅游业态发展需求,提出“大力发展避暑旅游,共同打造旅居东北避暑旅游品牌”。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省冰雪旅游成为现象级“顶流”,哈尔滨火爆“出圈”。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全省接待游客、实现旅游花费分别增长222.22%和553%,均创历史新高,有力拉动了消费内需,激发了市场活力,提振了发展信心,带动了旅游相关行业竞相发展。决定突出我省冰雪旅游资源禀赋高、产业基础好、市场影响大的优势,提出“充分发挥冰雪旅游资源得天独厚优势,加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冰雪旅游,引领国内冰雪市场、冰雪产业和冰雪文化,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冰雪旅游品牌”。
哈尔滨日报记者 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