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网友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有的人却为了赚取“网络人气”,作出“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举动。
10月16日,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兴隆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举报称:巴彦县兴隆林业局辖区内有“快手”主播在直播时,散布他人隐私,发布不当言论。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涉事主播为居民季某某,10月15日晚,季某某利用“快手”进行网络直播时,为了吸引眼球,对兴隆林业局某社区正在开展的防疫工作进行直播,并在直播过程中暴露相关当事人的隐私,发表不当言论。这种行为对相关当事人造成了严重的心理负担,同时对林业局防疫工作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调查中过程中,季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经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民警的监督下,季某某在“直播间”公开澄清了事实,同时发布了公开道歉视频。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季某某进行了相应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