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蝇头小利,姐弟俩竟同意用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取违法犯罪所得钱款,结果二人双双被抓。
9月12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北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断卡线索核查:闫某某二人名下银行卡接收电信网络诈骗赃款共360320元,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接到线索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2024年8月末,闫某某一微信网友告诉她可以到长春市为其取款,承诺给其报酬并承担路费及住宿费。闫某某将该事告诉了自己的弟弟,并推荐了该微信号,闫某某弟弟与对方加为好友后商谈取钱款事宜。闫某某二人均同意用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取违法犯罪所得钱款并从中非法获利,二人共非法获利1320元。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犯罪分子会利用他人“帮忙取钱”的方式来清洗非法所得,他们将非法资金混入正常的资金流中,通过看似合法的取款操作,使黑钱“合法化”。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否则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哈尔滨日报记者 王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