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了江苏南通崇川区观音山花园大酒店厨师为预防顾客腹泻在头菜里添加庆大霉素一案。
7月30日,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该案件为2023年9月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现场查获的案件。对涉事酒店已依法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处罚款。对酒店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已依法限制从业资格。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起庆大霉素,很多七零八零后都不陌生,小时候患痢疾、拉肚子,一用就灵。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庆大霉素还是导致许多孩子耳聋的“罪魁祸首”。
此前报道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2023年9月3日,12345热线接到某酒店员工反映,“我们酒店有人在菜汤里添加庆大霉素注射液,能不能告诉我,这东西是不是合法添加剂?”突击检查随即而至,执法人员在后厨垃圾桶提取到已使用的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4盒,在厨师长办公室查获未使用的注射液101盒,并现场调取了菜单,并对菜品取样。
经权威机构检测,从该酒店后厨提取的菜品样品及抽取的未开封注射液内均检测出庆大霉素成分。
原来,2023年以来,为预防食后腹泻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该酒店厨师长沙某、厨师付某在烧制的鸡汁烩花胶、鸡汁烩蹄筋等“头菜”里,按照十桌一盒(相当于每桌一支)的标准添加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累计售出添加该药品的烩菜1612份,销售金额77376元。
硫酸庆大霉素是一种抗生素、处方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文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
2023年11月10日,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沙某依法批准逮捕;11月29日,该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2024年2月19日,该院对沙某、付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2人连带承担销售总额3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32128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4月23日,法院对该案刑事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审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两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及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并处罚金共计16万元。目前,两人已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金已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