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们表决《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我市开创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新局面的奋进之年。回望过去一年,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务实创新作为工作主线,确保每一项立法经得起实践检验,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支撑,一年来共审议地方性法规案6件,其中,新制定了《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哈尔滨市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废止了《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累累硕果的背后,是从未停歇的法治进步。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高质量完成了2024年的立法工作。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让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哈尔滨市振兴发展。
把握好“三阶段” 提高地方立法质效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地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 法规立项
法规立项是立法工作的源头,是体现人大主导的关键。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项目选定上,对全国地方立法动态进行汇总,并分类整理,扩大“项目源”。同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法治需求,对新兴领域、重点领域的立法项目进行研讨筛选,选取其中优质立法项目深挖细研其必要性、可行性。
关键词 法规起草
为了提高法规议案质量,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方式,主动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发现立法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在立法技术、体例结构、关键内容上予以帮助、指导,对立法目标和进程做到心中有数。在《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起草阶段,通过提前介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一起对条例进行逐条研究、共同探讨论证,对条例中涉及的重点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对草案条文进行“打磨”,进一步提高法规草案质量。
关键词 法规审议
在审议政府提报的物业管理的立法草案时,针对政府提报的议案与上位法重复过多、可操作性不强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缩小立法切口,最终将选题确定为《哈尔滨市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确保法规能立住、能用住,改变以往立一部法规解决一个行业领域所有问题的思想,将问题的关键节点和突出矛盾作为立法的切入口和突破口,侧重强调对具体细分领域进行规范。同时,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我市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为切口,在全市范围内,通过电子调查问卷的形式,向人大代表、各街道办事处和改造后的小区业主征集意见、建议,查清摸透问题,紧扣问题关键,精准设计核心制度,确保法规真管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这一年,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为哈尔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瞄准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出租汽车客运管理、雷电灾害防御、院前医疗急救等领域,坚持立法决策与服务改革发展相结合,扎实推进立法各项工作任务。
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充分释放松花江沿江旅游资源潜力,哈尔滨市制定了《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科学利用松花江沿江旅游资源,提升松花江旅游品牌形象。从2023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该条例作为立法计划正式项目,2023年11月2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4年8月27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条例》,并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确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起草《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过程中,根据省、市的谋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哈尔滨实际,通过立法推动培育沿江旅游新业态发展,将沿江旅游产业与文化、康养、农业、体育等领域深度融合,完善吃、住、行、游、购、娱一体的旅游产业链,以达到全域、全季、全业发展模式,实现一江居中、南北互动、两岸繁荣的发展目标。明晰沿江旅游产业发展路径,针对冰雪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能够体现本地特点的旅游产业项目逐条进行具体规定,作出产业发展指引,推动我市沿江旅游高品质发展。
立法促进有序发展
为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准则,制定《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现行《条例》于2009年制定,在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市场营运秩序,促进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制定《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准则,针对新兴行业与现有行业内部竞争、行业如何良性发展等问题,开展详尽的调研与论证工作,听取多方、多层次群众意见,考虑多方利益诉求及群众出行需求,坚持网约车总量控制的做法,并作出了适度发展、动态调整的规定,要求主管部门对网约车数量进行动态监测和调整,发挥了立法的平衡作用。
立法保障安全发展
2024年12月19日,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该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在制定《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至上为原则,把握新形势下国家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总体要求及上位法立法精神,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草案进行逐条推敲。
《条例》立足“小切口”、“少而精”,既与上位法有效衔接,又涵盖落实居民楼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将物业服务人作为防雷安全责任主体、进一步明确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以及明确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履行职责等具有本地特色的内容,有较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条例》的施行,有利于提升哈尔滨市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构建完整闭合的雷电灾害防御体系,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这一年,常委会把关系民生福祉的“必答题”列入立法计划,以法治力量推动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头等大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探索开门立法新方式
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坚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对既往成熟经验进行总结,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上继续探索新方式。
优化代表立法小组构成
吸纳市、区两级愿意参与立法工作的代表,重新组成代表立法小组,发挥代表熟悉本地区、本行业情况和问题的优势,支持和保障代表深度参与立法工作,并通过代表真正了解周围群众所思所盼所想。各小组成员围绕立法工作要点和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长,开展深入调研,提出真知灼见、良策实招。
更新完善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
立法专家库是立法工作的重要智囊团和参谋助手,对于提升立法工作的专业性、科学性、民主性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向省内各高校、专业机构征询,在原有20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的基础上,又吸纳54名专家、学者进入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广泛汇聚各领域专家的智慧和力量,为立法决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
吸纳人民群众参与立法
全年所有的立法项目均发到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共收到立法联系点反馈的建议四十余条。为了使立法联系点更好地发挥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在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搭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网络交流平台,建立“一对一”联络机制和分类指导机制。并在立法工作中尽最大可能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规项目和法规制度中,做到“群众有所呼、立法有所应”。
一次又一次的立法实践,在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哈尔滨篇章中,人大智慧、人大作为、人大力量得到充分彰显和有效发挥。
数说立法亮点
2024年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了5部地方性法规
《哈尔滨市松花江沿江旅游发展促进条例》
《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改造后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哈尔滨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
废止了1部地方性法规
《哈尔滨市环城防护林带管理条例》
张雪寒 哈尔滨日报记者 尹明/文 赵亮/摄